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2025〕19號),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大理市(二類地區標準)為2020元,其他11縣(三類地區標準)為1870元。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執行,10月1日前按原繳存基數下限繳交的繳存人到2026年7月繳存基數核定時再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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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5-10-14 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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