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繳存人家庭”是指借款人及其配偶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均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家庭,其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120萬元提高至150萬元。其他情形的,認定為“單繳存人家庭”,其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
2、武漢市按還款能力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公式為:(借款人繳存基數+配偶繳存基數)×還貸比例×12個月×貸款年限,將該公式中的“還貸比例”由現行的35%提高至40%。
關于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套數認定標準
1、2025年10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間,繳存人家庭將僅有的一套住房掛牌出售,再次購買武漢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執行武漢市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將僅有二套住房中的一套掛牌出售,再次購買武漢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執行我市第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2、該套數核減政策,與武漢市多子女家庭貸款套數核減政策不疊加使用。同時掛牌出售兩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套數認定時只核減一套。
3、住房掛牌出售情況以武漢市住更部門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詢結果通知單》(該通知單記載有住房掛牌信息)為準。購房時間以《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武漢市住更部門備案時間為準。
4、2025年10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間,繳存人家庭購買武漢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暫時放寬貸款記錄限制,但在全國范圍內存在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申請不予受理。
其他事項
1.自本通知發布之日前已經受理(以錄入武漢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為準)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仍按照原政策執行。
2.其他未涉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事項,仍按照原政策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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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5-09-30 1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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