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計劃將住房租賃企業的租金收入納入官方監管體系。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了《北京市住房租賃押金及租金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集公眾意見。該辦法首次明確提出對住房租金進行監管,針對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租金的住房租賃企業,超出部分需存入經第三方托管的專用賬戶,承租人可通過合同備案編號等信息查詢其個人租金監管賬戶內的余額。
統計數據顯示,北京市涉及押金、租金的糾紛在住房租賃糾紛中占比超過七成。此次征求意見稿主要針對那些從他人處承租住房后再轉租的住房租賃企業。
征求意見稿規定,押金應按照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存入押金托管賬戶,租金方面,單次收取數額超過三個月的,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金額存入租金監管賬戶。其中三個月租金部分在一日內劃轉至住房租賃企業賬戶,其余租金按月劃轉,每次劃轉金額為一個月租金。
關于押金和租金的存放管理,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由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在通過招標選定的銀行設立全市統一的押金托管和租金監管賬戶。為確保押金、租金能及時退還,在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或解除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內,企業應提出押金、租金退還意見,并明確是否扣除押金或租金及其擬扣除的具體費用明細。若承租人不同意企業的退還意見,可通過協商、調解、訴訟或仲裁等途徑解決爭議。
為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督力度,征求意見稿還提議,各區住建房管部門負責監管賬戶內資金的撥付流程。日常監管過程中,一旦發現有企業未履行押金托管與租金監管義務,或存在經營風險的,可暫停向相關住房租賃企業撥付租金監管賬戶中的資金。
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強調:“對于未能按照規定執行押金托管、租金監管,或是未按時退還剩余押金、租金的企業,我們將依據《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此舉旨在進一步推動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讓廣大租戶能夠安心租房、舒心居住、放心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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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2-28 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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