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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可以休產假嗎?

  有網友在天津市衛健委網站留言詢問:天津市政策中產假98天后增加的60天,是否限制僅結婚生子享有?是否可以申請單身生育享有這60天產假?對此,天津市衛健委回復:依據《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我市增加的生育假(產假)六十日,限于結婚登記后生育一、二、三孩的情況。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性的生育產假是法定的,只要有生育的事實,就應當享受國家法定的98天產假。

  結合新修訂的《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天津市產假在98天的基礎上增加30天的產假。

  根據上述回復及條例來看,在天津未婚生育可以享受98天的產假。

  未婚生育是否享有產假生育津貼等待遇?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性的生育產假是法定的,只要有生育的事實,就應當享受國家法定的98天產假。

  生育津貼方面,國家醫保局曾明確表示,社會保險法遵循權利和義務對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險的繳費責任,國家層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沒有門檻的。

  2023年5月,合肥中院發布了《合肥市法院行政案件十大典型案例(2020年-2022年)》。其中有一個案例就是關于未婚生子是否可以領取生育津貼的。

  一、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13日,夏某未婚生育一子。在懷孕期間,夏某向某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申請報銷生育費用及發放生育津貼。

  某市醫保中心以夏某不符合規定為由,拒絕受理其申請。夏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令某市醫保中心立即履行職責,為其辦理報銷醫療費用和發放生育津貼等業務。

  二、裁判結果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對《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了修訂,取消了“禁止下列生育行為:未依法取得夫妻關系生育子女的”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九十三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

  本案中,夏某所在單位已為其正常參保,其于2021年11月13日生育,從更好地保護夏某的權利和利益考慮,應當適用2021年修訂的《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使其得到生育保險保障,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某市醫保中心依據2016年修訂的《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規定,認為夏某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確有不當,依法應予糾正,遂判決某市醫保中心應對夏某的案涉申請履行法定職責。

  而且現目前多地人社局都明確回復了,女性未婚生子也可領取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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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時間: 2025-08-0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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